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一、签劳动合同辞职工资怎么结算
签了劳动合同后辞职,工资结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离职
1. 按照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如果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内提前三日通知),在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作的天数,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结算工资。例如,员工月工资为5000元,一个月工作22天,日工资为5000÷22≈227.27元,工作了10天就离职,那么应得工资为227.27×10 = 2272.7元。
2. 工资支付时间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1. 如果员工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辞职(如未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但扣除赔偿费用后的剩余工资,仍然应当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并支付给员工。例如,员工未提前通知离职,造成单位损失1000元,员工应得工资3000元,那么扣除损失后应支付2000元。
总之,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结算辞职员工的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签劳动合同辞职要提前多久
如果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想要辞职,不同情况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不同:
1. 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因为试用期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互相考察适应的期间,提前三日通知既能让用人单位有一定时间调整工作安排,也给予劳动者较快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
2. 若劳动者已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三十日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在正常运营过程中,需要时间来调整人员安排、进行工作交接等事宜,以避免因劳动者突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尝试和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工作时长支付工资,明确指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事实,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携带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要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三)申请。除要求支付工资外,还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补偿。需要注意收集证据,如证言、工作相关的邮件、聊天记录等,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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