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带薪年假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以保障劳动者享有相应的休假权利。
带薪年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若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带薪年假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比如,明确了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同时,对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规定的情形,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等情况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实践中,劳动者应当了解自身的带薪年假权益,若单位侵犯了这一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带薪年假权利,避免出现法律纠纷。带薪年假制度对于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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