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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合飞律师2周前 (04-19)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职工本人的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带薪年假是劳动者的一项重要权益。在计算带薪年假工资时,需要明确一些关键要素。首先,要确定职工本人的日工资收入。一般是根据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 天)来计算得出。

当职工应休未休年假时,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工资报酬。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 300%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实际上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的是 200%的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职工的月工资为 6000 元,那么其日工资为 6000÷21.75≈276 元。如果该职工有 5 天的年假未休,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 276×5×300%=4140 元。但实际上,用人单位需要额外支付的是 4140-276×5=2760 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比如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带薪年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离职时的年假计算也类似。

总之,准确计算带薪年假工资对于保障职工权益至关重要,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应清楚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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