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怎么算
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一般是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按照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计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但又至关重要的问题。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那么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计算的期限通常是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这里的一年是指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这一天起法律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再支付二倍工资。
在计算具体金额时,应当按照劳动者每月应得的工资来计算。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一般不作为计算二倍工资差额的基数。
例如,劳动者每月正常工资为 5000 元,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一直到第十一个月都未签订合同,那么二倍工资差额就是 5000 元乘以 10 个月,即 50000 元。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因为工资构成、计算期间等问题产生争议,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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