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必须要签书面劳动合同
一、是否必须要签书面劳动合同
大家知道,工作单位得跟员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哦!确定了劳动关系就要马上签个合同书啦,签好字盖个章,大家各自保留一份儿。
那种只靠嘴说说就是不合规的。
只有非全日制这种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口头约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分能够签订劳动合同吗,怎么规定
1.只要分合法并拿到了,就有权自己招人,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这时候,它就是个正规的用工单位啦!反之,如果没注册或者没拿到,那就只能乖乖地通过总公司来签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分公司到底能不能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就看它有木有合法注册和拿到执照了。
2.如果分公司没注册也没执照,那就啥都别想,必须得经过总公司的同意才能和员工签合同。
所以说,真正的用人单位其实是总公司,而不是分公司哦。
简单来说,要判断分公司有没有资格招人,就看它有没有合法注册和拿到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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