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计算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实践中一般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可确定的、具有规律性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计算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三)特殊情况。若劳动者存在过错,例如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在计算时,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准确确定双倍工资的数额,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怎么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效计算,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一般认为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仲裁时效。
(二)特殊情况。若在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虽然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但实践中部分地区可能有特殊规定,需参照当地具体司法实践。
(三)时效中断与中止。若存在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工作十四年没签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在工作十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主张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二)关于社会保险等权益。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三)若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劳动者还可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十四年,应支付1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或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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