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侵权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行为
是指相邻的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不权利时,或可能损害相邻方的。常见的相邻关系侵权行为包括:
1.妨碍通行:比如在公共通道上堆放物品、设置障碍物等,导致相邻方无法正常通行。
2.排水侵权:擅自更改排水管道,使得相邻方的排水受到影响,或者将污水排放到相邻方的土地上。
3.通风采光受阻:建造或其他设施,阻挡了相邻方的正常通风和采光。
4.噪音污染:从事产生过大噪音的活动,影响相邻方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5.异味侵扰:如排放有害气体、异味等,对相邻方造成不良影响。
我国《典》对相邻关系有明确规定,要求不动产的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当发生相邻关系侵权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要求侵权方、、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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