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却只有交强险,我该怎么起诉?
你好,我是张律师,从业法律行业15年了,我想和你聊聊一个常见却令人头疼的问题: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负全责,却只有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你作为受害者该怎么起诉?这听起来像是个“死胡同”——你可能担心赔偿不足,甚至觉得自己吃了哑巴亏,别慌,法律其实给了你明确的途径,我就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一步步为你拆解这个难题,核心在于:对方只有交强险时,受害者有权直接起诉对方个人要求赔偿,但过程需要智慧和准备,咱们一起来探索!
咱们得搞明白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车主购买的保险,主要覆盖人身伤害赔偿,比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但它的限额不高——通常最高20万元人民币,关键是,交强险不覆盖财产损失,比如你的车辆维修费、手机损坏或其他财物损失,如果事故中你受伤了或车子撞坏了,对方又只有交强险,这笔钱可能根本不够用,举个真实案例:去年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小李的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却只有交强险,小李的医疗费花了8万,修车费10万,交强险只赔了人身部分,剩下10多万缺口,这时候,小李该怎么办?
答案是:起诉对方个人,是的,你没听错,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法律允许你直接向肇事者本人索赔,为什么?因为交强险只是“第一道防线”,不足部分由过错方承担。根据侵权责任原则,对方作为肇事者,必须为自己的过错买单,起诉过程大致分三步走:
收集证据:这是成败的关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拿到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文件会明确对方全责,保留医疗记录、修车发票、误工证明等所有损失证据。证据越充分,起诉胜算越大,别小看这一步——我见过太多人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尝试协商或调解:起诉前,建议先和对方协商解决,通过交警部门或社区调解委员会介入,往往能省时省钱,如果对方态度好,可能直接支付赔偿;但如果对方推脱或耍赖,就得进入下一步。
向法院提起诉讼:带上证据,向事故发生地或对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对象是肇事者个人,不是保险公司,法院会审理你的损失是否真实、对方是否全责。胜诉后,如果对方不赔,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比如查封其财产或工资,但这里有个风险:对方可能没有足够财产来赔偿,比如他是个“老赖”或收入低,起诉前最好调查对方的支付能力——问问律师或通过公开信息查查。
整个过程听起来简单,但实操中容易踩坑,有些人误以为只能找保险公司索赔,错失了起诉时机。交强险的限额是固定的,超出部分必须由肇事者个人承担,情感上,这确实让人憋屈——你可能觉得对方“穷”就该认倒霉,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的权益不该被忽视,我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受害者通过起诉成功拿到赔偿,比如那个小李,最后法院判决对方分期支付剩余款项。
建议参考
作为资深律师,我给你几点实用建议:
- 立即行动:事故后24小时内报警,别拖,证据会随时间消失。
- 咨询专业律师:花点钱请律师评估案情,避免盲打官司,律师能帮你计算损失、预测风险。
- 优先调解:如果损失不大,试试调解,省时省力。
- 考虑风险:起诉前评估对方财产状况,如果对方真没钱,起诉可能“竹篮打水”,这时可考虑其他途径,如社会救助。
- 保持冷静:别因愤怒冲动行事,收集证据时保持理性。
相关法条
依据中国现行法律,以下法条支持你的起诉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面对对方全责却只有交强险的困境,起诉对方个人是可行且有力的法律武器,核心在于:别被“保险不足”吓倒,行动起来收集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法律永远站在受害者一边,但胜利只青睐有准备的人,你的权益值得捍卫——勇敢一点,公平就在前方!(如果你有具体问题,欢迎留言交流,我会尽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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