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相邻关系在民法典多少条(民法典相邻权要怎样行使)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房屋实际权利人是否可行使相邻权,相邻权法律特征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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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屋实际权利人是否可行使相邻权
民法典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登记在谁名下的,谁就是房屋的所有人,相邻权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行使,实际权利人不是物权登记人,不能行使相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八十八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民法典如何终止房屋买卖协议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出现不可抗力因素等特定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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