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外地又不辞退你怎么办
如果公司搬迁外地但不辞退员工,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跟随公司前往外地工作,若不愿意前往,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争取合理补偿。
当公司决定搬迁外地而又不辞退员工时,这确实会给员工带来一定的困扰和抉择。首先,员工需要明确自己对于工作地点变动的接受程度。如果愿意跟随公司前往外地,那么需要了解新工作地点的相关情况,如生活成本、工作环境等,同时与公司协商好相关的福利待遇和工作安排。
然而,如果员工不愿意前往外地工作,这时候就需要与公司进行沟通。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在与公司协商过程中,员工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与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记录、邮件等。如果公司拒绝给予合理补偿或者采取不合理的措施,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员工还可以考虑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以减少因公司搬迁带来的影响。在寻找新工作的同时,也可以关注当地的就业政策和相关扶持措施,以便更好地应对这种情况。总之,面对公司搬迁外地又不辞退的情况,员工要冷静分析,权衡利弊,采取合适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和未来发展。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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