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要走没说算旷工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要走没说算旷工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履行请假等手续擅自离岗的情况,通常可能被认定为旷工,但也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一方面,如果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离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比如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等。而劳动者未履行该通知义务,擅自离岗不来上班,这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规定和制度认定劳动者旷工。
另一方面,如果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劳动者因突发重大疾病、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提前通知且未能到岗,在事后能及时向用人单位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的,一般不宜认定为旷工。
总之,是否算旷工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及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同时也要考虑是否存在合理的客观事由。
二、非全日制用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一方面,虽然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实际用工,双方就存在劳动关系。
另一方面,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应当明确一些关键内容。比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非全日制用工虽在合同形式上较为灵活,但双方的权利义务仍受律法规的规范和保护。
三、分公司能跟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权益保障义务。
-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直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总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总公司,相关劳动权益也由总公司予以保障。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从而确定其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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