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
一、试用期是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以内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表明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
从劳动关系的角度,试用期内,劳动者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也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相应劳动义务。
从设立目的分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阶段,是为了确定双方是否符合彼此的要求,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试用期必然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是否能约定试用期
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不能约定试用期。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这一规定是基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所作出的。
一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短期性的特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通常以小时计酬为主,工作内容相对简单,岗位要求相对较低。如果再设置试用期,会增加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且不利于这种灵活用工形式的发展。
另一方面,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应聘时,其基本能力和条件通常已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初步判断,无需通过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进一步考察。
总之,法律明确禁止在招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时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这一规定。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该约定无效,且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责令改正及相应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如何规定试用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试用期有如下规定:
(一)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三)试用期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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