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自愿离职有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自愿离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自愿离职是否有赔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离职是没有赔偿的。这是因为劳动者主动提出,通常是基于自身的意愿,而非用人单位的过错。
然而,存在一些例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另外,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前离职且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时,可能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总之,劳动合同自愿离职是否有赔偿,要根据具体的离职原因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金吗
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来说,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的,通常无补偿金。例如劳动者自身对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等不满意而主动离职。
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情形,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
还有一种情况,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获得补偿金。
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说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就一定有或没有补偿金,要结合具体的解除原因、用人单位的行为以及合同约定等因素来综合确定。
三、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情形,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无上述法定理由而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但用人单位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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