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如何订立定金合同以及定金合同有什么特征
一、当事人应当如何订立定金合同
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定金合同。定金合同与、、一样,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责任的判断。定金合同中应当规定被担保的主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数额和定金交付的期限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定金的权利。
二、定金合同有什么特征
定金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2.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3.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三、定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时间
定金在合同订立中受到广泛的适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承担定金罚则的责任。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义务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合飞律师提醒,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定金的给付没有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了口头形式,若当事人举不出相应的证据,则不能确认定金合同的成立。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