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烂尾楼要怎么维权
一、遇到烂尾楼要怎么维权
若遭遇烂尾房,购房者需先知晓自身权益及法律渠道。
依据现行法,房企应遵约按期将具备交付资格的房屋如数移交给买家。
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此,可采取以下策略:坚定地责成开发商协商,详知事件起因并商讨解决策略;若无好转,可向辖区房地产管理机构投宿,借助该机构协助处理或调停;若此路仍不通,购房者有权诉至法庭以维护自我权益。
在起诉阶段,需备齐购房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开发商过错之证。
法庭会依据证据审查案件,裁定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所有证据并确保依法行事,以免招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买到烂尾楼不能维权吗
针对买到烂尾楼的购房者,可采取如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 (1) 若开发商延期交付物业构成违约行为,用户有权依照契约条款向其索要违约金。
这类合同往往会明确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应承担的责任。
倘若开发商仅为短暂性延期,用户即可依据逾期天数以每日计向开发商追偿;(2)但若开发商超过了合同约定期限仍未交付房屋,且经过催促后三个月内依然未能实现,用户便可提出解除购房合约,要求开发商全额退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然而,若开发商已处于破产边缘,则并不适用该方法,以免造成更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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