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开除怎样补偿
被公司开除的补偿情况视具体情形而定,可能包括经济补偿甚至是赔偿金等。
当员工被公司开除时,补偿问题是一个关键关注点。一般来说,补偿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公司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公司是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如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又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那么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解除理由不合法、解除程序不合法等,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影响补偿,比如公司是否存在未依法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也可能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赔偿。总之,被公司开除后的补偿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员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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