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有6个月合法吗
试用期 6 个月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长短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联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约定为 6 个月是合法的。
但是,在实践中,即使劳动合同期限符合规定,用人单位在约定试用期时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试用期的约定应当明确写入劳动合同中,不能口头约定。
二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以确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进行考核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享有相应的权利,如获得劳动报酬、享受法定的休息休假等。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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