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要备注什么
一、租赁合同要备注什么
租赁合同中通常需要备注以下内容:
(一)租赁物相关信息
1. 明确租赁物的具体描述,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例如租赁房屋要注明具体地址、房间布局结构、附属设施设备等情况。
2. 租赁物的状态,是全新、二手或者有一定程度的磨损等情况要说明。
(二)租赁期限与续租
1. 明确租赁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精确到日。
2. 对于续租的条件进行约定,如续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续租租金的调整方式等。
(三)租金相关
1. 租金金额要明确,大小写都要写清楚。
2. 租金的支付方式,是现金、转账或者其他方式;支付周期,是月付、季付还是年付等。
3. 租金是否含税,如果含税由哪方承担税款。
(四)维修责任
1. 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比如正常使用损耗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因承租方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等。
(五)违约责任
1. 约定双方违约的情形及相应的违约赔偿方式,例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的赔偿方式等。
二、租赁合同押金怎么开
在开具租赁合同押金相关票据时,要遵循一定的规范。
(一)形式
1. 注明基本信息
首先,收据上应写明收款日期,这是明确押金收取时间的重要标识。
要写明收款人的姓名或收款单位名称,确保收款主体明确。
同时,需写明付款人的姓名或名称,明确支付押金的一方。
2. 押金详情
明确标注是租赁合同押金,且注明租赁物的相关信息,例如租赁房屋的具体地址、租赁车辆的车牌号等。
写明押金的具体金额,金额需大写和小写同时注明,防止金额被篡改。
3. 签字盖章
最后,由收款人签字,如果是单位收款,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收据的有效性。
(二)发票形式(如果符合开具发票条件)
1. 按照税务规定
符合应税行为的押金,应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需准确填写,如服务名称填写租赁押金相关内容。
填写金额时同样要大小写一致,且填写等相务要求的信息。
2. 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是预收款形式的押金,按照税务政策,可能有特殊的开票和申报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的租赁业务类型和当务规定执行。
三、租赁合同属于什么的合同
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一)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不以实际交付租赁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二)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义务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且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妥善使用租赁物等。
(三)有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承租人使用租赁物并获得收益,需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所以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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