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份合同却不交社保,合法吗?
签了两份合同不交社保,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与权益保护
在职场中,有些公司为了规避责任或降低成本,会要求员工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正式的劳动合同,用于备案;另一份则是所谓的“补充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其中可能明确写明“公司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样的操作看似巧妙,但其实暗藏诸多法律风险,不仅对公司而言如此,对员工来说也存在严重的权益侵害。
为什么会出现“签两份合同不交社保”的情况?
一些企业出于成本考虑,试图通过这种手段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某些中小企业会以“试用期不交社保”“社保补贴直接发放到工资中”等理由诱导员工接受此类条款,这些行为本质上都违反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两份合同中的猫腻:哪些细节值得警惕?
形式上看似合规,实则违法
虽然两份合同可能看起来都很正规,但只要涉及免除公司缴纳社保义务的内容,就属于无效条款,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强制性义务,不可协商更改。社保补贴代替缴纳,是否合理?
很多企业会提出“将应缴社保金额折算成现金补贴给员工”,并以此作为诱饵让员工签署相关文件,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并不被法律认可,因为社保具有专属性和社会保障功能,不能简单地以金钱补偿代替。试用期不交社保,真的可以吗?
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需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试用期内未缴纳,一旦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事件,员工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核心问题:签了两份合同不交社保,后果有多严重?
对于员工来说,如果签署了包含不交社保条款的合同,可能会导致自身在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的保障缺失,当未来出现纠纷时,由于缺乏有效证据,维权难度也会增加。
而对于企业而言,若被查出未按规定缴纳社保,除了需要补缴欠款外,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追究,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
建议参考:如何应对签两份合同不交社保的问题?
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以下几点建议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请务必认真审阅每一条款,特别是涉及社保缴纳的部分,如果发现有不合理内容,应及时提出异议并与公司沟通。拒绝不合理要求
如果公司明确表示无法为你缴纳社保,而你又希望入职,那么可以选择拒绝签订此类合同,毕竟,社保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不应轻易妥协。保留证据
若已经签署了相关合同,且后续发现公司确实未缴纳社保,可搜集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材料,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寻求法律援助
遇到争议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进一步指导。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小编总结:社保权益不容忽视,理性选择才是关键
社保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承载着国家对劳动者的基本关怀,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面对“签两份合同不交社保”的问题时,都应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这一行为背后的法律风险与现实危害,对于劳动者而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首要任务;而对于企业来说,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更是长远发展的基石,希望大家都能从本文中学到更多实用知识,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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