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受伤了公司应该赔偿什么
一、在受伤了公司应该赔偿什么
关于的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手术费、药物购买、住院治疗等费用。
还需承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若患者需要前往统筹地区外进行治疗,还会产生相应的交通与住宿费用,该费用将按照通常的公务人员出差标准进行核定。
对于装设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必需的费用,则将依据实际需求以及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来确定。
如患者在治疗后存在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形,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之后,将按照当地标准来确定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
针对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所享有的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以及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享有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些都将根据和工资水平来确定。
对于因工死亡的情况,其遗属将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这些费用将按照死亡的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也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来确定。
在治疗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将得到保障,即使员工因工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公司仍需继续支付工资福利。
对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而言,他们将享有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如果员工被评定为五级或六级伤残,那么公司就必须按月向他们支付伤残津贴。
同样地,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员工也将有资格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员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就必须支付这笔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未满18周岁上班受伤怎么赔偿
所谓,即指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通常为年满16周岁),在特定情形下与雇佣机构或私人签订劳动契约并以此获得经济收益的青少年以及少年儿童。
而青少年工人则泛指所有超出上述年龄限制范围,尚未成年但已开始参加工作的劳动者。
按照国际法及相关法规规定,企业不得雇用或支持任何含有童工概念定义的人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