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吗
一、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吗
根据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若劳动者无故旷工满三天则视为自动离职,而用人单位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关于旷工的具体规定,法律并未作出详细阐释,而是授权用人单位在其内部规章制度中加以明确。
一般而言,如果劳动者连续旷工期达到三日以上或者累计达十五天的,即构成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有权依法将其辞退。
对于旷工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劳动者未能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履行劳动义务;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未经用人单位许可。
其中,连续旷工十五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达三十天以内的,用人单位可不发放该年度的奖金;而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将其解雇。
旷工,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期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的缺勤行为,这无疑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
针对旷工问题,用人单位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首次发生旷工时,用人单位可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的方式,使当事人意识到自身错误并责令其进行反思;第二次出现旷工现象时,用人单位应给予通报批评以示警戒,同时由主管领导与其进行深入交谈,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如若第三次发生旷工情况,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将其开除或劝退。
总的来说,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行为,许多用人单位都在其劳动制度中对旷工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被开除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州配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二、离职有吗
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对公司提出主动亦可提起相关补偿请求。
当雇主未能及时且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其薪资时,员工有权以自主决定的方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基础上,雇主需依法对因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员工带来的经济损失作出赔偿,具体数额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
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雇主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情形时,员工均可选择解除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及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并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
法律和行政法规中也明确规定了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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