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合法吗
一、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合法吗
关于旷工三日能否视为自动离职之问题,答案取决于所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约定。
若在规章制度或者合同协议中有明文规定,明确指出旷工三天即构成自动离职,则依照此规定进行处置,其合法性自不待言。
但是,若从法律层面上予以解读,旷工三天并不理所当然地等同于自动离职。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其中并无“自动离职”这一概念的明确表述。
企业有权利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旷工定义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然而在之前,必须先行通知员工返回工作岗位,并且相关内容需要经过公示或者向劳动者进行充分告知。
倘若企业未能履行应有的管理责任,或者在操作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那么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有可能被判定为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流程
有关连续旷工三天即视为自动离职的操作程序如下:首先,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所谓“自动离职”的明确规定。
若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指出,未经批准连续旷工达三天者,将被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若劳动者未能遵守相关规定,遭致公司视其为严重违纪,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据相关解除与该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向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文件。
当员工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主动办理离职手续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确认员工未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的上述行为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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