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双方有哪些义务要履行
一、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双方有哪些义务要履行
在劳动合同结束时,双发均负有以下责任:雇主需提供离职证明,结算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协助劳动者转移档案及社保关系;而劳动者应完成工作交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雇主必须在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15天内帮助劳动者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也需按约进行工作交接。
如果雇主依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给劳动者,该款项将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支付。
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雇主要妥善保管两年以上以备查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个人提出能领失业金吗
在劳动者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其将无法申领。
作为社会福利的一部分,金的发放有特定的条件和要求,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便是,申请人必须是非自愿性地失去了原有的工作岗位。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非自愿性失业:
(1)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2)由于雇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
(3)由于雇主未能按照相关提供合理的劳动环境或条件,从而引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由于雇主采取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继续工作,劳动者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由于雇主克扣工资、,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由于雇主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标准,或者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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