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如何投诉
一、劳动合同如何投诉
如果要投诉劳动合同相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 收集证据。例如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与用人单位往来的邮件或信息等能证明及存在问题的材料。
2. 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的行为,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会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通过工会组织反映
1. 如果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向工会反映劳动合同存在的问题。工会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会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督促用人单位解决问题。
(三)申请劳动仲裁
1. 这一途径适用于较为复杂的,比如涉及、计算争议等。
2. 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由仲裁委进行审理裁决。
二、不给劳动合同怎么投诉
如果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一)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1. 准备好相关证据,例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 前往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交投诉材料,说明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监察大队会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改正,将劳动合同交付给劳动者。
(二)通过工会反映
1. 若所在单位有工会组织,可以向工会反映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这一情况。工会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会与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督促单位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
总之,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行为,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上海,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如下:
(一)赔偿
1.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计算期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终止之日止。
2. 但是,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有仲裁时效限制,一般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
(二)视为订立后的赔偿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如果之后用人单位违反解除或者终止这种视为订立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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