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走人了怎么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走人了怎么赔偿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就走人,涉及赔偿情况如下:
(一)劳动者方面
1. 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动离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工作了3个月没签合同,可要求单位额外支付2个月工资。
2.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如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上述二倍工资外,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劳动者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证、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的存在以及相关工作情况等内容,便于后续主张权益。
二、不签劳动合同违反哪条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该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也是对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没签劳动合同谁吃亏
未签劳动合同对双方都可能存在不利影响,但总体而言用人单位往往面临更大风险和更多吃亏的情况。
(一)对用人单位的不利
1. 赔偿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增加了人力成本支出。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解除等方面对用人单位有更多限制。
(二)对劳动者的不利
1. 劳动关系证明困难。在发生时,劳动者需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可能导致证据收集困难,影响权益维护。不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也可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 劳动权益不明确。没有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可能在劳动过程中引发争议,劳动者难以准确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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