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需注意连续工作时间的计算,包括续签等情形下工作时间的累计。
(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保障了特定情况下临近退休劳动者的权益。
(四)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特定情形时,符合条件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事实
确定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用人单位依法注册登记,劳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等。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例如,劳动者需遵守单位的考勤、考核等制度,按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单位按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劳动者从事的工作与单位的主营业务或经营活动相关。
此外,还可参考一些辅助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相互印证,有助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三、能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
公司不能不与员工签订入职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必须遵守。
从对公司的风险角度而言,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比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对员工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它能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项权益。若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将面临诸多困难。
综上,公司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入职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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