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哪些情形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体现了用人单位对长期为其服务的劳动者的一种认可和保障,只要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持续工作达到十年,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种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特殊时期的就业稳定和权益。
其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长期稳定的,同时也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提出了一定要求。
二、盖章要盖公章吗
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盖公章。公章是单位的重要印章,代表着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盖公章可以使该解除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明确单位的解除意愿和态度。
如果不盖公章,仅由单位的个别人员签字,可能会存在效力瑕疵。对方可能会对该解除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质疑,从而引发纠纷。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单位的内部规定和相关来确定。有些单位可能有特定的流程和要求,比如除了盖公章外,还需要其他领导的签字或特定部门的审批。
总之,为了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一般建议盖公章。但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单位的规定和法律要求。
三、没签合同没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未签订合同且未缴纳社保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了劳动报酬。
2.工作考勤记录,如考勤表、打卡记录等,可体现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出勤情况。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上面通常会有用人单位的名称等信息。
4.用人单位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如工作牌、工作服等。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同事的证言,如有其他同事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作为证据之一。
7.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涉及的业务文件、往来邮件等,能反映出工作内容和劳动关系。
通过以上多种证据相互印证,一般可以较为有效地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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