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的地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吗
一、我工作的地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举报吗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一般即俗称的劳动局)举报。具体分析如下: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所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违法。
(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向其举报后,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要求其与你补签劳动合同,并可能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等处罚。
(三)你在举报时,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这种连续工作时间的计算,包括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而言,劳动者不存在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性辞退情形,以及不存在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等非过错性辞退情形。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符合上述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年满60岁,用人单位不给予签订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在我国,男性年满60周岁通常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从法律层面看,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主要原因有两点。(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待遇等,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性质发生变化,不再是传统的劳动关系。(二)从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本意出发,劳动合同主要是规范适用于具有劳动能力且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过,实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部分人员虽年满60岁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若其仍具备劳动能力且愿意继续工作,双方可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这种合同关系不同于劳动合同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全面调整,而是主要依据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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