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怎么计算个税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怎么计算个税
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计算个税,需明确其性质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二倍工资中的一倍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具体计算时,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所得额,再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
(二)对于二倍工资中的另一倍工资,性质上属于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根据相关规定,该部分赔偿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总之,在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个税时,需分清不同部分的性质,分别按照对应的税目和计算方法准确计算缴纳。
二、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怎么计算
计算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金,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但不包括以下两项:(一)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劳动报酬,如季度奖、半年奖、等;(二)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计算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综上,二倍工资赔偿金等于计算基数乘以计算期间的月数。劳动者可依据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未签劳动合同赔偿包括已发的吗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双倍工资是包括已发放的那部分工资的。具体解释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其中一倍是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应得的工资,也就是用人单位已经发放的那部分工资,这是对劳动者劳动付出的基本报酬。而另外一倍工资则是对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
例如,某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工作了6个月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除了已经按月发放给劳动者的每月5000元工资外,还需要再额外支付5000元作为未签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即总共需支付6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30000元。
总之,未签劳动合同赔偿的双倍工资包含已发工资,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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