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辞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的预告解除权,保障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
二是劳动者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用人单位存在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之,劳动合同法的辞职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二、与辞职的区别
合同到期与辞职存在多方面区别:
其一,性质不同。合同到期是指劳动合同或其他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属于合同自然终止的一种情形。而辞职是劳动者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主动向用人单位或另一方提出关系的行为。
其二,发起主体不同。合同到期无需某一方主动发起,到期后合同关系按规定自动终止。辞职则是由劳动者或主动发起,需向相关方提出辞职申请。
其三,经济补偿情况不同。合同到期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辞职一般情况下,若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四,程序不同。合同到期,一般按规定办理手续。辞职通常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按单位规定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三、辞职后劳动合同如何办理
辞职后劳动合同的办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提前通知。若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若已过试用期,则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通知内容应明确表明辞职意向及预计离职日期。
其二,工作交接。劳动者需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将手头工作及相关资料、物品等妥善交接给指定人员。交接过程应详细、清晰,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其三,离职手续办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配合用人单位完成相关手续,如归还财物、结清工资等。
其四,劳动合同存档。用人单位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应将劳动合同存档,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也可自行留存一份劳动合同副本,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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