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的终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期限届满,若双方未续签,则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其律关系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随之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主体资格消失,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破产后,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此时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不再存续,劳动合同也相应终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一些特殊行业因政策调整等法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有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主体一方不复存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破产后,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无法正常经营,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某些特殊行业因政策调整等法定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三、终止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情况,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支付标准同上。
(三)因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法定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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