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况下,企业可以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是非全日制用工。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是短期劳务用工。如果企业与员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比如企业聘请退休人员返聘工作、聘请在校大学生进行实习等,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劳务协议或实习协议等。
三是兼职人员。企业临时聘请的兼职人员,其工作具有临时性、灵活性特点,通常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就工作内容、报酬等事项达成口头或书面的简单约定。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特殊情况外,企业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可能面临支付等法律风险。
二、什么情况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即无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特点,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二是劳务关系。当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例如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服务,像家庭雇佣保姆等,这种情况主要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非律法规。
三是退休返聘人员。已享受待遇的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的,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通常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可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是实习学生。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一般不视为劳动关系,可不签订劳动合同,但实习协议可对实习相关事宜作出约定。
三、什么叫被迫流程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因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劳动者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其流程主要如下:
一是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明确指出解除原因是基于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通知需送达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或部门,并保留送达证据,如签收记录、邮寄凭证等。
二是做好工作交接。在通知用人单位后的合理期限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交接过程可形成书面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结算相关费用。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并依法支付。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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