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的意思是什么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对于毕业生来说,这是一份重要的保障。通过签订三方协议,可以明确自己毕业后的就业意向和单位承诺,保障自身的权益。例如,确保能按时入职,明确薪资待遇、工作岗位等关键信息。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三方协议是其选拔和确定合适人才的一种方式。单位可以通过协议约束毕业生按时到岗,避免人才流失。
学校在其中也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三方协议了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为教学和就业指导工作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学校也是协议的见证方,保障协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不等同于劳动合同。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同时,如果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后想要变更或解除协议,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责任。总之,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方都应认真对待和履行协议内容。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要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应安排在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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