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我交社保,还算应届生吗?应届毕业生的权益迷思与法律真相
盛夏蝉鸣,又一批学子告别校园,手握毕业证的李同学满怀憧憬入职一家科技公司,从事心仪的计算机岗位,入职时公司承诺"应届生身份宝贵,暂不缴纳社保可保留更多政策资格",然而三个月后,当李同学计划申请某一线城市人才落户时,却被系统提示"存在社保缴纳记录,不符合应届生落户条件",困惑与愤怒交织——公司未缴纳社保,为何系统却显示参保记录?这份"空白期"究竟如何影响他宝贵的应届生身份?
李同学的遭遇绝非个例,许多用人单位以"保留应届身份"为由,刻意规避社保缴纳义务,导致毕业生陷入法律与政策的夹缝,要厘清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明确两点核心法律事实:
- 应届生身份认定的核心标准是"毕业时间",而非社保缴纳状态。国家教育部及各地人社部门普遍将毕业后两年内(部分地区为一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户籍地人才机构的毕业生,界定为政策意义上的应届毕业生。社保缴纳记录本身不直接剥夺你的应届生身份资格。这是政策认定的基石。
-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保!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只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处于"应届生身份保留期",用人单位都必须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办理社保登记并足额缴费,任何"不交社保保留身份"的承诺,都是违法且无效的!
这里存在一个巨大的认知陷阱:即使公司未实际缴纳社保,只要办理了用工登记或虚报信息,系统中就可能生成参保记录。正是这条"幽灵记录",成为李同学落户受阻的元凶,它虽不否定应届身份,却可能在需要"无社保记录证明"的特定政策(如某些落户、考公岗位)中制造障碍。
更严峻的是,不缴社保直接侵害了毕业生的核心权益:
- 医疗保障真空:生病住院需全额自费,重大疾病可能瞬间压垮个人及家庭。
- 工伤保障缺失:工作中发生意外,维权索赔之路将异常艰难漫长。
- 未来权益缩水: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断,直接影响未来养老金金额;购房、购车资格也可能因社保断缴受限。
- 法律风险转嫁:一旦与公司发生纠纷,对方可能反咬"不存在劳动关系",维权成本陡增。
给应届毕业生的关键行动建议:
- 入职即确权:签订正规劳动合同,明确社保缴纳条款。入职一个月内,务必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或当地社保官网查询个人参保状态。发现未缴或异常记录,立即留存证据(合同、工资流水、工牌、工作沟通记录等)。
- 破除"免缴"谎言:坚决拒绝任何以"保留应届身份"为由不缴社保的要求,明确告知公司其法定义务。你的应届身份由毕业时间和档案状态决定,合法社保缴纳是保障而非障碍。
- 异议申诉:若发现系统中存在错误参保记录(如单位只登记不缴费),立即向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异议,要求核查并修正信息。
- 果断维权:遭遇侵权,三步走:
- 内部沟通:书面(邮件/微信文字)要求公司补缴。
- 行政投诉:携带证据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时效: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内)。
- 仲裁诉讼: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知道权利受侵之日起1年内),可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小编总结:
应届生的身份光环,绝不应用基本权益的"裸奔"来换取!政策认定应届生的核心是"毕业时间"与"未就业状态",而非社保的"空白"。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拒缴社保,都是赤裸裸的违法行径,不仅埋下侵害你当下医疗、工伤保障的地雷,更可能在你申请落户、购房或未来领取养老金时制造意想不到的障碍。擦亮双眼,入职首月务必自查社保状态;挺直腰杆,对"免缴社保保身份"的陷阱说不!第一份劳动合同,就该是守护你职业尊严与社会保障的坚实起点,而非权益沦陷的开端,法律是你最硬的底气,勇敢用它捍卫自己应得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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