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几倍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1. 如果是食品,生产不符合的食品或者经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 但是,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死亡或者健康严重的,受害人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情况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认定和证据来确定。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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