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问题几倍赔偿
一般情况下,食品问题可要求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在食品安全领域,当消费者遇到食品存在问题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这意味着,消费者在遭遇食品问题时,有较为明确的法律保障来获得相应的赔偿。一方面,十倍赔偿或一千元保底的规定,旨在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加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从而促使他们更加重视食品的安全质量。另一方面,也提醒生产者和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生产和经营的食品符合相关要求,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消费者在主张赔偿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买凭证、问题食品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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