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未并非一定不承担责任。
1.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造成他人的,由其承担。
2.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其有自己的财产,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费用;不足部分,由人赔偿。
总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在大多数情况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但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也可能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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