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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可以不承担责任吗

合飞律师2周前 (04-18)普法百科2
法律解析: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通常并非一概不承担责任,而是要根据其年龄、行为能力以及具体情况来判断。

在法律框架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承担责任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首先,需要明确未成年人的年龄划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比如,一个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损坏了他人的贵重物品,那么应由其监护人负责。

八周岁以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其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具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比如,一名十二岁的孩子故意推倒他人导致受伤,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相应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仍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未成年人有自己的财产,比如通过接受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那么先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总之,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其监护人在很多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的补偿和救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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