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纠纷与产权纠纷一样吗
一、权属纠纷与产权纠纷一样吗
1.产权,顾名思义,即是指对于特定财产或者资源所拥有的全部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的总称。
它实质上构成了一系列权利的集合体,其中涵盖了处分权、占有权、使用权以及收益权四大方面。
这一概念着重强调的正是该项财产或资源的整体性权利状况,以及产权作为权属的最根本表现形式。
2.而另一方面来看,名为“权属”的概念则主要用于对某个特定财产或资源的实际位置、形态、尺度、品质乃至色彩等各方面属性的详细描绘。
在这里,权属这个术语着重突出的重点在于该项财产或资源的具体特性与属性。
从某种程度上说,权属就是产权的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二、纠纷有纠纷怎么办
对于涉及房屋产权的纷争问题,我们可选择以下四种途径来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首先是和解,这需要双方依照平等互惠的理念,自发地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并在达成共识后自行签署协议彻底解决纷争;在此基础之上,若仍未能妥善处理,则可考虑邀请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共同商议并寻求符合各方利益的解决路径;如若以上两种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依据中所定义的相关规定,将争议提交至特定的机构进行权威裁决,仲裁结果依然不能令双方满意的情况下,则可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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