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怎样处理一房二卖
一、怎样处理
(1)以登记为依据。如有两份合同,其中一份已办理过户登记,则物权优先于债权,即该方享有房产所有权;(2)依合同签订时间确定有效性。若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仍未交付,则可根据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判断其效力,先签者有效;(3)在前任购房者已完成过户并转售给第二人时,出卖方已丧失房产所有权,但其与第二人签订的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买方可据此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
二、纠纷如何维权
1,房屋出售者与买方进行协商。若未能达成共识,可寻求调解帮助。
2,如当事人已签订仲裁协议,可依法申请仲裁。同样,也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而对另一方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也可视为行为来主张权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