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程序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程序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是导致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夫妻感情破裂无法调和时,便成为解决婚姻危机的唯一途径。那么,在我国,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应当如何办理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夫妻感情不和离婚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状;
4、双方有争议的财产清单;
5、双方收入和负债证明。
二、提交起诉状
准备齐材料后,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应写明离婚的请求、离婚的原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的归属等内容。
三、受理
如果法院认为起诉状符合法律,便会受理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向被告方送达起诉状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四、开庭审理
双方提交答辩状后,法院会择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律师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离婚请求、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判决。
五、判决生效
法院判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则判决会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六、领取离婚证
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即可持生效判决书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便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能会组织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根据调解协议进行判决。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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