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卖二主怎么办
一、一房卖二主怎么办
关于两份未进行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合同的履行问题,首先,应按照合同签署顺序,优先考虑履行前一份合同。
若其中一份合同已经完成过户手续,而另一份则未进行,无论房屋归属哪一方,均应认定已进行过户的一方拥有房屋所有权。最后,当第一位购房者完成过户并再次出售给第二人时,由于出卖方此时不再具有所有权,其后续交易将被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能办证吗银行
商品房一房二卖时,房产归属如下:
1.如一方完成过户,而另一方未能及时过户,则房产所有权归属前者;
2.若双方向未完成过户且交房事务也为实现,此时房屋所有权属于已进行的一方;
3.在双方面前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事宜,房屋应归实际掌控者拥有;
4.若是未能办理商品房转让登记手续以及预告登记手续,且未合法占据争议房屋,那么该房产将归先期支付房价费用的购买者拥有。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