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走人么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走人,但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是有权利直接离职的。
然而,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决定离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与工作相关的邮件或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
其次,劳动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中,应当明确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并注明通知的日期。这样可以确保劳动者的解除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最后,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之,在面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自己的劳动报酬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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