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写借条怎么补写
借钱没写借条可以通过与借款人协商补写借条。
当发现借钱时没有写,事后想要补写是完全可行的。首先,需要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坦诚的沟通,说明补写借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其理解和配合。在补写借条时,要明确以下关键信息: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出借人的姓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要用大写和小写同时注明,以避免歧义;借款的日期,要明确是实际出借资金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如果有明确约定的话;借款的交付方式,比如是现金支付还是银行转账等;利息的约定,如果有利息的话,要明确利率和计算方式。
借条的格式要规范,语言表述要清晰、准确。可以参考以下模板:
借条
为支付[具体用途],今借到[出借人姓名]人民币(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小写金额]元),借款已于[借款日期]以[交付方式]交付。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具体期限],于[还款日期]一次性还清。如逾期未还,借款人应按照年利率[具体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借款人(签字并按手印):[借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日期:[具体日期]
在补写借条的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沟通的记录、补写借条的过程等,以防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要确保借条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愿表达,避免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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