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确保职业病的及时发现和治疗。
其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类劳动者在工作中已经受到了伤害,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他们进行妥善的安置和保障。
再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是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和休息的时间,在此期间,劳动者有权得到用人单位的保障和支持。
此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体现了对女性劳动者的尊重和关爱。
还有,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避免他们在临近退休时面临失业的风险。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以确保在其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总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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