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满三个月辞工扣钱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和辞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以未做满三个月为由扣劳动者的钱。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只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转正后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如果用人单位规定未做满三个月辞工要扣钱,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且双方有明确约定等。而未做满三个月就扣钱并不属于法定的可以扣工资的情形。
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不合法的扣钱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说明其行为的不合法性,要求退还被扣的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
总之,用人单位不能以未做满三个月为由扣劳动者的钱,劳动者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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