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降薪降职能不同意吗
可以不同意。
员工是有权利对调岗降薪降职表示不同意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等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作出调岗降薪降职的决定,而劳动者认为不合理或不合法,是有权拒绝的。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其介入调查和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改正。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违法以及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在面对调岗降薪降职等问题时,劳动者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性,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进行调岗降薪等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时,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与劳动者充分协商,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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