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不给工资吗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不能不给。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即使劳动合同解除,也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克扣或不支付工资。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工资的支付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符合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时结清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协商一致解除还是因法定事由解除,都需要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若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劳动者已付出劳动对应的工资。
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其支付工资。
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
三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等。
总之,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在遇到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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