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给员工交社保怎么赔偿
单位未给员工交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若因此给员工造成损失,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标准为员工补缴相应的社保费用。
其次,如果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比如员工在患病、工伤等情况下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员工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履行补缴和赔偿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单位改正。在劳动仲裁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单位未缴纳社保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应当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因为法律对于权利的行使通常有一定的时效限制。如果超过时效,可能会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同时,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也应当关注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