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有什么规定
工资支付有一系列规定,包括按时足额支付、以法定货币支付、提供工资清单等。
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意味着不能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其次,支付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替代。再者,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在支付时间上,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也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若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等途径进行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地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维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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